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交通事务中心党委反馈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3-12-29信息来源:株洲市交通事务中心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12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交通事务中心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黄光代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升阳出席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关于抓好政治巡察,特别是巡察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任吉钊作了讲话,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市交通事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钟勇军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刘亮出席会议。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7月3日至9月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交通事务中心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重点围绕“三个聚焦”从严从实开展政治监督,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黄光指出,市交通事务中心党委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凝心聚力促改革,坚定不移抓项目,全力以赴保平安,全面从严管队伍,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推动交通事务高质量发展有短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弱项、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等问题,尤其是推进改革不够深入,部分职能没有全面履行到位,与人民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黄升阳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对标对表,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正视问题,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市委巡察指出的每一个问题、提出的每一条建议都当作“必答题”,做到政治上严肃对待、作风上求真务实、行动上坚决整改。三要统筹结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要与维护群众利益和系统治理结合起来,举一反三,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抓落实,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任吉钊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市交通事务中心党委要把巡察作为重要机遇,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抓好整改落实,紧扣市委要求抓整改,紧扣事业发展抓整改,紧扣纪律规矩抓整改,紧扣主题教育抓整改。二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市交通事务中心党委必须自觉把责任杠在肩上,确保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每条意见都要整改到位。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统管责任,必须把巡察整改当作主业、担起主责、抓好主导,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当好“施工员”。三要标本兼治,坚决完成巡察整改的政治任务。市交通事务中心党委要迅速行动,立即成立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当下能够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确保如期整改到位。要与主题教育、“走找想促”活动、“镜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按照“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的思路,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
钟勇军表示,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们一定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最有力的行动,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扛实担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站在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性、紧迫性、严肃性,不推卸责任、不敷衍了事,把巡察整改作为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和推动发展的重大机遇,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坚决抓好落实。二是夯实整改举措,坚决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任务。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建立问题清单台账,一项一项盯紧抓实,一件一件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任务见底清零、落细落实。同时,进一步梳理各类风险隐患,对一些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进行大排查、大摸底,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管控体系,切实防止类似性、重要性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深化整改成效,奋力推动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心党委将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一体推进“三不腐”,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交通事务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提升交通通行能力、推进幸福株洲建设的实效上来。
市委第四巡察组有关成员、市纪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交通事务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交通事务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和直属二级机构班子成员列席会议。(谷经华、邓丽娟)
一审:邓丽娟
二审:谷经华
三审:刘文元
责任编辑:株洲市交通事务中心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