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5-03-19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编办[2009]203号文件规定,株洲市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2、组织制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市场的管理。3、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实施依法治路,查处公路违法违章,保护路产路权。4、负责公路交通情况调查、信息管理和统计工作。5、负责职工队伍建设和公路建设、养护技术工作。6、指导所属单位积极开拓公路、桥梁等建设市市场,开展事业单位登记许可范围内的其他经营性活动。承担株洲境内1条国道、24条省道(含渌口渡口)及45条重要县道,共1589.804公里公路(其中国道279.634公里,省道1024.445公里,县道284.257公里,乡道1.468公里)的养护管理、建设管理和路政管理工作任务。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纳入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株洲市公路路政管理处、株洲市城郊公路一局、株洲市城郊公路二局、株洲县公路局、醴陵市公路局、攸县公路局、茶陵县公路局、炎陵县公路局、株洲市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株洲市公路管理局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株洲市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株洲市公路管理局信息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株洲市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0693.6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6400万元;财政预算定额补助3253.6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4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0693.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794.59万元,医疗卫生51.82万元,交通运输9847.28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9023.6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和主要县道日常养护经费。
2.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67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国省干线公路危桥改造支出和干线公路网改造项目贷款贴息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5.4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155.9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9.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4.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4年决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株洲市治超专项支出纳入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2015年全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株洲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具体负责全市治超工作协调、综合服务、具体落实等相关工作。
附件一
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 收 入 | 功能分类支出 | ||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项目 | 本年预算(含上年结转) |
| 一 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
6400.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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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财政预算定额补助 |
3253.69 |
二、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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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1040.00 |
三、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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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四、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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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其他收入 | 五、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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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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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文化体育和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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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79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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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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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5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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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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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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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农林水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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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交通运输 |
984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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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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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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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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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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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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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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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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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粮油物质储备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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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七、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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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收入合计 |
10693.69 |
二十八、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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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结转 |
二十九、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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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总计 |
10693.69 |
支出总计 | 10693.69 |
2.收入总计要与支出总计相等。
3.支出总计包含上年结转,并与附件二中的本年预算数相等
附件二
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预算数要与附件一中的“支出总计”相等。功能分类支出
类
款
项
名称
本年预算数(含上年结转)
合计
10,693.6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94.59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794.59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794.59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1.82
05
医疗保障
51.82
210
05
02
事业单位医疗
51.82
214
交通运输支出
9847.28
01
公路水路运输
9847.28
214
01
01
行政运行
4439.78
214
01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207.5
214
01
06
公路养护
1000
214
01
12
公路运输管理
200
附件三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项目
本年预算数(含上年结转)
合计
195.44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64.34
3、公务用车费
131.1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1.1
(2)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
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
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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