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路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08-25信息来源:株洲市公路局
第一部分 株洲市公路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
负责拟订全市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以下称“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和质量安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指导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并实施管辖范围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公路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负责全市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网监测和应急处置指挥、协调、调度工作。
负责城区范围内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及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区域快速干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包括:1、全市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前,即2016年1-9月公路管理局系统包括市局机关、市公路路政管理处、7个县(市、郊)公路局和4个正科级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株洲市城郊公路一局、株洲市城郊公路二局、株洲县公路局、醴陵市公路局、攸县公路局、茶陵县公路局、炎陵县公路局、株洲市公路管理局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株洲市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株洲市公路管理局信息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株洲市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2016年9月改革后,即9-12月包括市局机关、市公路路政管理处,株洲市城郊公路养护中心、株洲市公路路网监测中心、株洲市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第二部分 株洲市公路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市公路管理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年预算收入29777.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47.53万元;其他收入1730.18万元。较上年收入增加137.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3.82万元,主要系公路体制改革后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减少246.06万元,主要系上级补助资金及其他减少。事业基金安排支出4356.93万元,较上年增加3334.62万元,系2009完工的公路试验检测大楼的基建支出纳入2016年决算列报。
2016年全年预算支出30591.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8.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7612.56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70.71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预算收入合计29777.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868.04万元,占全年收入6.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7.26万元,占全年收入0.36%;城乡社区1003.7万元,占全年收入3.37%;交通运输26798.71万元,占全年收入9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全年支出30591.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8.04万元,占全年支出的6.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26万元, 占全年支出的0.35%;城乡社区支出1003.70万元,占全年支出的3.28%;交通运输支出27612.56万元,占全年支出的90.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8047.53万元,较上年增加383.82万元,增长1.39%,主要系公路体制改革后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4504.45万元,较上年减少3159.26万元,下降11.42%,主要因为2016年度未完工项目投资结转和结余3543.08万元(其中结余24.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04.45万元,较上年减少3159.26万元,下降11.4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8.04万元,占全年支出的7.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26万元, 占全年支出的0.44%;城乡社区支出1003.70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10%;交通运输支出21525.45万元,占全年支出的87.84%。
(三)财政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4504.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事业单位离退休1863.78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死亡抚恤4.26万元,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抚恤金;
事业单位医疗107.26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03.70万元,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东城大道工程建设资金;
行政运行5025.55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09.4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0.00万元,为年中追加的改制专项经费;
公路养护6622.0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000万元,年中追加农村公路养护资金515万元,年中省厅下达5107.02万元(公路大中修专项资金4303万元、安保补助资金717.02万元、水毁抢修资金25万元、水毁灾后重建补助资金60万元等);
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4386.00万元,为年中省厅下达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还贷资金;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682.41万元,市财政年中追加1505.49万元(公路体制改革后人员运行经费460万元、司勤人员安置费40.27万元、全市专项治超工作经费400万元、治超站点建设专项100万元、炎陵山体滑坡应急抢险500万元等),年中省厅下达5720万元(危桥改造资金735万元、2015年交通考核目标奖100万元、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建设补助资金250万元、水毁补助资金22万元、灾害防治补助资金133万元、生命防护示范工程4480万元,其中生命防护示范工程及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项目未完工结转投资3518.9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09.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8.04万元,占全年支出的23.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26万元, 占全年支出的1.34%;城乡社区支出3.70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05%;交通运输支出6030.44万元,占全年支出的75.29%,其中行政运行5025.55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004.8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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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三公经费合计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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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决算 |
131.85 |
40.71 |
91.1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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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预算 |
94.48 |
42.38 |
52.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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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决算 |
73.98 |
22.53 |
51.45 |
0 |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73.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45万元,公务接待费22.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总额节约2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节约0.65万元,公务接待费节约19.85万元。节约原因: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加强公车及公务接待管理。
“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57.87万元,减幅43.89 %。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18.18万元,减幅 44.66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含业务性专项支出中的公务用车)较上年减少39.69万元,减幅 43.55 %。减少原因: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全年公务接待468批次共2810人次;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4台。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 年度市公路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5.75万元,比2015 年增加310.95万元,增长57.08%,主要是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核算口径较2015年扩大,包含治超专项工作经费316.2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9.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1.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交通运输厅及市财政部门的要求,2016年我局重点开展了公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及评价工作,具体包括:
(1)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省道S345攸县段已完工通车;实施干线公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51公里,安保工程179公里,大中修26.8公里,危桥改造5座,小修保养539公里;农村公路全年新改建200公里、窄路加宽430公里、改造危桥98座。全市路网通达程度进一步提高,国省干线公路优良率达到90%以上,农村公路优良率稳定在86%左右,干线公路养护考核排名全省第一,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1%以内,实现了路域环境“八无”的工作目标。人民群众出行更加便捷、舒适、安全,对国省干线评价良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涉及部门的事项满意度较高,无特别重大公路投诉事件;并荣获2016年度全省公路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
(2)加强了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重点对公路大中修、危桥改造等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自评与评价工作,通过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项目带动作用,助推株洲区域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度和舒适度。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财务审计科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李运珠;联系电话:28687882
第五部分 名字解释
治超站点:是指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在公路上设立的,对货运车辆实施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的执法场所和设施。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示范工程:交通部在全国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和重要县道公路上对影响行车安全的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桥头(宽路窄桥、弯路直桥等)、隧道、平交叉口、路面抗滑能力不足、路面标志标线等影响行车安全路段采用交通工程及交通标志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以起到公路行车被动安全防护和主动引导警示目的的专项工程。
路域环境“八无”:无新建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设置的交叉道口;无违法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穿越、跨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公路上无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和其他堆积物;无遮挡公路标志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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