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交通事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5信息来源:株洲市交通事务中心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中心始终坚持把重大决策、作风建设、人事任免、资金信息等作为公开重点,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分布在主要干线公路上的电子显示屏,及时上传单位动态、实时路况等政务信息。全年,累计公布各类信息206条,上传门户网站信息115条,受理12345市长热线(信箱)平台交办事件139件。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中心严格按照《株洲市交通事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株洲市交通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等制度,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形式、公开的程序、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和保障等加以明确规定,及时对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并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导工作。全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中心政务公开专栏设置了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依申请公开等栏目。目前,政府信息目录专栏设有6个,涵盖机构信息、人事信息、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安全生产等内容,并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充分利用马上就办、路况信息栏目,实时通报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路况,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
  中心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实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则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具体承办的工作主基调。坚持将政务公开纳入系统内部年终考核,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不断提高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今年,响应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的号召,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以“提升公路路况,服务群众出行”为主题,进一步推进了各项惠民政策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科室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和业务能力不足。下阶段,我中心将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
  1.健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落实专门管理科室,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责任并落实到人。
  2.拓展公开渠道。继续加强网站建设,扩大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窗口作用,积极开拓新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重点公开、重点解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株洲市交通事务中心管理员